公告日期:2024-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达”、“公司”、
“发行人”或“上市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中海达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中海达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郭圣宇
联系电话 021-68826801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中海达
证券代码 300177
注册资本 74,416.906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13 号厂房 101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号天安总部中心 13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廖定海
实际控制人 廖定海
董事会秘书 黄宏矩
联系电话 020-2288395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3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国金证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审核监管部门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的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8、 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9、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培训;
10、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1、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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