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远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远志,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自2003年7月起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外事项目主任,现任财务管理系主任、EMBA项目主任,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2023年0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接替 陆正华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亲自 出席3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报告期内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 查和审议,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3年第四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五次会议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二十四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该办法自 2023年09月04日起施 行。该办法施行之日至2023年末,公司没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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