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卫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卫宁,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1988年至今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7次,亲自 出席7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报告期内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决策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 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审议《关于提名陈远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第一次会议
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告>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会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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