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2 15:43:06 股吧网页版
佳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投资金额:公司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存在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收益不确定等风险,同时公司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凯普林是国内高性能激光器技术开发与制造的主要厂商之一,为公司供应商,公司为凯普林主要客户之一,主要向凯普林采购光纤激光器产品。本次投资
的目的如下:(1)为了增进双方的战略合作,深化协同关系,加强技术交流,以实现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通过与凯普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其对于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3)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投资方式:凯普林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拟作为其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4、投资期限:本次投资为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承诺获得战略配售股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公司在限售期内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凯普林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公司获得战略配售股票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资金来源:本次投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
股股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