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6 08:04:30 股吧网页版
不到一年八位董监高辞职,连亏三年后,“无主”的纳川股份何去何从?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冯雨晨


K图 300198_0

  董事长辞职一个月,纳川股份(300198.SZ)副总经理递交辞呈。

  纳川股份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且经营面临困境,营收从以往10亿元以上水平跌至如今的3亿元,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无主”状态让市场对作为关联主体的两位国资大股东抱以期待,两者合计持有纳川股份超20%的股份,但两位股东不久前在回复中公开表示“暂不谋取上市公司控制权”。

  高管“批量”辞职后,纳川股份未来何去何从?

  为何高层频频辞职?

  仅今年以来,纳川股份就有6位董监高辞职,几乎均因个人原因。

  7月4日,纳川股份公告副总经理傅义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今年4月,傅义营已“提前”辞去董事职务。履历显示,傅义营今年49岁,2008年就进入纳川股份工作。

  就在上个月,纳川股份公告董事长陈志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提示,陈志江的辞职,将导致纳川股份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任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今年2月至5月,还有董秘姚俊宾、董事史晟彦、董事熊永均因个人原因辞职,总经理吴晓晖因工作安排辞职,上述人员辞职后均不在纳川股份任职。再往前的2023年8月及2023年10月,证券事务代表杨婷婷、监事陈志良、总经理江晓林均申请辞职,除江晓林外都为个人原因。

  截至目前,除了已经“预定”辞职的陈志江,纳川股份董事会成员仅剩刘鑫宏一位董事和三位独立董事。董秘之位由陈志江代行,证券事务代表之位空缺。

  多位关键高层短时间先后离职引起投资者猜测,就市场关心的管理层为何如此频繁波动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是否稳定等问题,7月5日,界面新闻记者在工作时间多次拨打纳川股份证券事务部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在多个招聘平台看到,纳川股份招聘人员登陆活跃程度较低,证券事务代表、法务专员等职务的招聘者均为本月活跃、半年前活跃。官网的人才招聘板块信息更为滞后,投资者咨询处的董秘信息仍显示为姚俊宾。

  两大国资股东暂不谋取控制权

  辞职风波背后,纳川股份经营持续不振且处于“无主”状态。2018年时,纳川股份尚能实现10亿元以上的营收,自2019年来,纳川股份营收节节败退,2023年营收降至3.96亿元,净利润自2021年起就陷入连续亏损,20203年继续亏损3046.23万元。

  2021年3月,原实控人陈志江进行股份转让后失去控制权。这同时,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则通过集中交易增持和受让股份成为纳川股份第一、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5.28%、5.01%。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最终实控人为国资委,两家合计共持有纳川股份超20%的股权。

  也正因此,本次纳川股份高管“批量”辞职也令投资者对第一、二大股东是否将“入主”纳川股份充满猜测。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不乏第一、二大股东的人从纳川股份“撤退”,如上述提出辞职的史晟彦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熊永在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吴晓晖也曾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在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交易所曾要求纳川股份说明主要股东是否存在潜在的、未披露的表决权委托或放弃等安排,后续是否存在相关的增减持计划,是否有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及目的等问题。

  纳川股份6月底的回复函则显示,公司已经函询三峡股东方和陈志江,根据上述股东复函,上述股东不存在潜在的、未披露的表决权委托或放弃等安排,目前暂不存在相关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计划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进行公告,且不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及目的,不存在隐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从而规避相关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原始控人陈志江虽离职在即但其留下的“影响”还在。

  2021年至2023年,纳川股份连续三年的年报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就在于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陈志江及其前妻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于2021年7月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立案调查事项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日常运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是否存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