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7 18:09:06 股吧网页版
翰宇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年4月25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 ,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5:30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少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208,156,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6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3,875,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281,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股份4,287,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4,281,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7,03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3%;反对1,060,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6%;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5,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431%;反对1,060,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10%;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7,019,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36%;反对1,060,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6%;弃权76,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49,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699%;反对1,060,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10%;弃权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7,019,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36%;反对
1,060,6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6%;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9,7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699%;反对 1,060,6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410%;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