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7 23:46:21 股吧网页版
电动自行车有新规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5日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的意见。《指引》提出,鼓励网点将健康评估、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以及以旧换新等功能有机结合,对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并主动交回废锂离子电池的消费者,可根据选择直接给予回收补贴,或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时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专家认为,《指引》将促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换新”,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将迎来市场机遇。

  将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健康评估网络体系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引》从外观、标签标识、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衰减率等方面提出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健康状况评估准则,并给出了详细的检测方法。消费者可参考上述内容,自行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政府也可参照《指引》,加快健康评估网点建设,为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者提供权威、准确的健康评估服务。相关网点应符合《指引》中关于技术条件、布局和可及性、便利回收等各方面要求,确保能够规范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制定和配套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全面掌握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健康状况,及时鉴别出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并通过妥善加以处理,减少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锂离子电池因其小巧轻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电动自行车中的使用比例逐年提高,但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2年及2023年全国分别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2.1万起,分别同比上升23.4%、17.4%。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指引》发布实施,并加大宣贯和培训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健康评估网络体系,面向广大消费者有序提供健康评估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换新”空间大

  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费用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由健康评估工作组织单位及评估网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鼓励各地方政府及各健康评估网点向消费者提供免费评估服务。支持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用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基础上,对主动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给予额外奖励。

  额外补贴有望提高消费者的“换新”积极性。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换新”空间很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估算,截至目前,全社会配备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5000万辆,其中很多电池都使用了3年乃至更长时间。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为防止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安全事故,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规定了电池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的电池不建议继续使用,但新标准发布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绝大多数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期服役”现象十分普遍。

  专家认为,在《指引》的加力支持下,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行业将进一步提质升级,技术水平更先进、性能更好、安全系数更高的产品将脱颖而出,不断扩大优质产品的市场保有量。

  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新一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的企业名单。

  该批次对电池企业的产品类型分类除了储能型、动力型、消费型电池之外,还专门将动力型电池拆分为“大动力型”和“小动力型”两类。其中,小动力型特意标注“含电动自行车”。入选该产品类型的有星恒电源等9家企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