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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19:33:23 股吧网页版
*ST中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93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9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8 号)(简称“《问询函》”)收悉。我们作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中程”)年报的审计机构,会同公司对问询函的有关问题逐项讨论研究和落实,针对上述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我们结合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并进一步执行核查程序,现将具体内容回复如下:本回复函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青岛中程 指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LPI 公司 指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

MSS 公司/MSS 指 PT.Metal Smeltindo Selaras

问题 1:年报显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
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内容为:公司菲律宾光伏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1.76 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6.54 亿元,账面价值 5.22 亿元。和信所未能就公司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合同对价 5.22 亿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公司董事崔明寿、司伟认为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和信所应就菲律宾光伏项目应计提减值的具体金额给予明确意见,因此不予认可该保留意见,但崔明寿、司伟在董事会决议中对《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投赞同票。年报显示,“基于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和专项意见、备忘录等的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的资产减值处理。”公司菲律宾光伏项目已执行近 7年有余,截至报告期末,菲律宾光伏项目共确认收入 11.84 亿元,自 2020 年底完工进度达 96%后,再未有进展,也迟迟未能交付并网,未达到结算条件。请你公司:
(1)说明计提光伏项目相关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测算过程、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业主方近年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偿债能力,本年及以前年度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及时、充分。

【公司回复】

1、2023年4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司承建的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1.34亿元风电项目欠款未收回出具保留意见。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报告期内,为推进菲律宾项目,公司成立了“菲律宾项目工作专班”,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多次与分包方进行沟通、商谈,形成纪要,督促分包方按计划交付项目,并在 10 月份到菲律宾项目现场进行调度;公司在 2023 年也多次向业主方 ELPI 发催款函、联络函、律师函等,就风电项目回款及光伏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等事宜进行沟通,但
未收到 ELPI 的有效回复及回款。基于以上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青岛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ELPI 支付欠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决定立案审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3-049)。

鉴于 ELPI 迟迟未支付风电项目欠款、光伏项目至今未能完工交付、与业主联系不畅、年报审计和评估到菲律宾项目现场存在障碍等实际情况;同时,年报审计主审所未能如往年一样,对 ELPI 公司开展有效访谈确定其履行能力和履约意愿,结合
上述信息,公司判断业主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偿债能力存疑,项目风险激增。为此,公司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菲律宾项目后期可采取的追偿措施提供了专业分析意见,同时聘请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光伏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律所的分析意见以及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公司研判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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