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19:13:08 股吧网页版
*ST有树: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4-084),长沙中院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本
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2、会议召开形式:网络会议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公司代表、公司职工
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等。

(三)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1、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管理人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5、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6、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7、审计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8、评估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9、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0、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表决事项与表决情况

(一)表决事项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2、《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权利,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于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中进行表决,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三、风险提示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
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
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

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