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593,718,564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的股份 11,079,404 股后的 582,639,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131,958.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事宜,归属股份数量 6,340,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导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相应减少为 4,739,404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3,718,564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4,739,404股
后的 588,979,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448,958.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93,718,564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4,739,404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588,979,160 股(593,718,564-4,739,404=588,979,160),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9,448,958.00 元=588,979,160股×0.0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9600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96008元/股=29,448,958.00 元÷593,718,564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008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593,718,564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股份 11,079,404 股后的 582,639,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131,958.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事宜,归属股份数量 6,340,000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导致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相应减少为 4,739,404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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