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4 日 9:15-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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