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4-07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谭伟先生(董事长)、谭克先生、张庆忠先生、朱晓龙先生
2.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许良虎先生、万洪亮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
上述人员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谭克(主任委员)、孔玉生、谭伟;
2.审计委员会:孔玉生(主任委员)、万洪亮、许良虎;
3.提名委员会:许良虎(主任委员)、万洪亮、谭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洪亮(主任委员)、许良虎、谭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孔玉
生、许良虎及万洪亮委员的任期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止;其他委员的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赵海林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殷斌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谭伟先生
2.副总经理:张庆忠先生、解钟先生、解娟女士、韦秀萍女士、史经洋先生
3.财务总监:罗月芬女士
4.董事会秘书:史经洋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吕树栋先生
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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