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 √
保的议案》
8.00 《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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