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66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17 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银禧
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银禧工程塑料(东
莞)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等通
知方式送达。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叶建中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4、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
意确定 2024 年 7 月 17 日为本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并以 2.79 元/股的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