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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4 19:13:07 股吧网页版
拓尔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4-040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除外: 情形之一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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