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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具体回购股数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3)、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19)。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9.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现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最高成交价为 5.6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5.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39,7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
2、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691,61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43%,最高成交价
为 5.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01,254.64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2024 年 2 月 23 日)起至本公告前
一日(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回购提议人林洺锋先生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691,616 股,占公司
现有总股本比例的 0.43%。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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