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翔宇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翔宇先生未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3、本次征集提案权涉及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案内容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王翔宇先生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00《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2、征集主张
征集人王翔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投票理由: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止(每日 9:00-12:00,
13:3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5 月 7 日
(3)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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