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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30:52 股吧网页版
方直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艾倩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和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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