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3 18:27:04 股吧网页版
东宝生物: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3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195,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61%)的 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72,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5,936,000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1,872,000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百纳盛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45,195,422 7.61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比例均以公
司 2024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2024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总股本
593,604,386 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72,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5,936,000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1,872,000 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百纳盛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在王军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
且在其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2021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该事项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百纳盛远实际控制人王军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上述承诺履行期间,百纳盛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以上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百纳盛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情形。

3、百纳盛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