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分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非先生、刘雅芳女士、保荐代表人王铮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龚伟斌先生汇报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层充分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章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于国华先生、肖桂辉女士、梁波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公司原独立董事邵理阳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丰光电(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764,395.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76,419.70元,2023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9,387,975.77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2,059,864.20元人民币,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红6,838,711.03元,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14,609,128.94元人民币。瑞丰光电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45,932,765.48元,提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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