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有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事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3年度,监事会遵守诚信原则,依法认真履行了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以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次会议于2023年0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05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历次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听取管理层的专题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过程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力求防范经营风险。
2、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
3、依法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
在 2023 年度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合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努力,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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