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8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上午 0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9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
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2、3、5、6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