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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1 19:30:46 股吧网页版
迪安诊断: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4-07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 13,406,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624,979,436 股,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3,406,000 股后的股
本 611,573,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货
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合计派发金额=611,573,436 股×0.65 元/股=397,522,733.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397,522,733.40 元÷624,979,436 股×10 股=6.360573 元(保
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登记日收盘价-0.636057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406,000 股后的 611,573,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8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55 陈海斌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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