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已连续13年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谨慎性、独立性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业务实际情况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致同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致同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致同会所近三年从业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其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会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1次,具体情况见下
表:
自律监管措施日期 自律监管措施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4年1月4日 警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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