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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3:41:34 股吧网页版
新开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永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朱永明先生,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郑州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 EWTO 学院执行院长,河南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研究院院长,河南省“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与多式联运协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23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至今。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
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12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11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数 出席会议

朱永明 11 11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数 出席会议

朱永明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 2023年04 审议《关于豁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
会审计委员 月 13 日 议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会第一次会 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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