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新开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闲置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1,213,679.30元(含进项税577,387.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86,320.7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73号”《验资报告》。
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的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新开普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高校移动互联服务平台项目 9,018.25 4,096.85 4,096.85 100.00
2 职业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3,360.38 3,370.63 3,370.63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100.00
4 智慧教育研发产业基地项目 14,431.98 14,431.98 7,929.80 54.95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小计 48,810.61 33,899.46 27,397.28 -
(二)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
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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