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3104 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095)。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037,1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8.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7 元/股,成交总金额79,989,995.5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靳茂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 198,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王利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198,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徐子同因股权激励行权增加股份 219,9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 10,037,100 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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