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19:53:13 股吧网页版
开山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993,635,01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
利总金额 99,363,501.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617,286,968.66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