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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16:20:41 股吧网页版
隆华科技:关于隆华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华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967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期申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4 年 7 月 29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7 月 30 日

6、回售申报期内隆华转债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隆华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967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隆华转债”。截至本公告日,“隆华转债”的收盘价为 108.43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隆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隆华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隆华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00%(“隆华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即2023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29日的票面利率);

t=353天(2023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17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00%×353/365=0.967元/张(含税)。

综上,“隆华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9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隆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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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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