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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15:50:17 股吧网页版
梅安森:独立董事邓国清先生(历任)2023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国清先生(历任)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邓国清,博士。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博士
学位,同时兼任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系教师。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
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教师。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次) 5

报告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3

报告期内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2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次) 10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邓国清 4 1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2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度关联交易、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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