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6 19:09:08 股吧网页版
*ST三盛: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75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0个交易日,剩余1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5、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7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2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300282

2、证券简称:三盛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服务等事宜。

五、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