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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3 16:33:27 股吧网页版
利德曼: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比业电子(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业电子”)于 2019 年 6 月 6 日签署了《关于利德
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厂区三层 4,620 平方米的物业
租赁给比业电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根据租赁合同 2.4 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权按同等条款和条件(租金价格另行商议确定)续约五年”的约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原合同项下租赁房屋的基础上增加租赁面积,并于近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与比业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名称:比业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德伯可 奥利维尔 纳丁

3、注册资本:55 万美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1 幢三层 A-B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自动接入系统的开启与保护传感器、高技术光电信号系统产品;技术推广服务;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比业电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比业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一)续租物业

1、乙方继续承租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厂区三层部分厂房,合计面积 4,620 平方米。

2、续租物业租期为 5 年,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
3、续租物业租金标准:

(1)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续租物业的租金及
增值税(税率为 9%)、物业管理费、空调冷暖费等(以下合称“租金”)为:人民币 2.73 元/天/平方米;

(2)自 2027 年 6 月 1 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续租物业的租金为:
人民币 2.87 元/天/平方米。

(3)就续租物业的租金,乙方应于 2024 年 6 月 1 日以前支付首月
租金。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月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但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三(3)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扩租物业

1、乙方新增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厂区三层 C 区部分厂房,新增租赁面积 1,500 平方米(以下简称“扩租物业”)。

2、扩租物业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

3、扩租物业的免租期为 3 个月,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4、扩租物业租金标准:

(1)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扩租物业的租金及
增值税(税率为 9%)、物业管理费、空调冷暖费等(以下合称“租金”)为:人民币 2.73 元/天/平方米;

(2)自 2027 年 9 月 1 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扩租物业的租金为:
人民币 2.87 元/天/平方米。

5、免租期届满后,乙方应当在每月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三(3)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押金

押金人民币 100 万元。乙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已缴纳的押金人民币80 万元继续作为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间的押金,乙方须于本协议签署后 15日内向甲方补足押金差额人民币 20 万元。

(四)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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