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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16:23:23 股吧网页版
利德曼: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
防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波罗”)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签署了《关于
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厂区三层 2,520 平方米的
物业租赁给阿波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鉴于租赁合同原定的租赁期限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续租,并于近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与阿波罗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名称: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铁成

3、注册资本:150 万美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1 幢生产区 3
层 E-F 区

5、经营范围:生产火灾报警设备;研究、设计、开发、销售火灾及
安全报警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从事火灾及安全报警产品的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阿波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签署了《租赁合同》,约定乙方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厂区三层 E-F 区物业(“租赁房屋”),租赁面积 2,520
平方米。

2、根据《租赁合同》第 2.3 条以及第 3.1 条之约定,乙方继续承租
租赁房屋、续租期限 5 年。

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续租租期

乙方继续承租《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房屋,续租期限为 5 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续租期内不设免租期。

(二)续租租金

(1)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租赁房屋的固定租
金(包含增值税税费、园区物业费、中央空调冷暖费)为:人民币 2.73元/天/平方米;

(2)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租赁房屋的固定租
金(包含增值税税费、园区物业费、中央空调冷暖费)为:人民币 2.87元/天/平方米。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继续协商解决。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租赁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租赁合同》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照历史租金价格及市场行情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上述房产出租可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在租赁期限内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和现金流入,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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