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8,102,189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8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97,999,994.6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7,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90,999,994.65 元,已由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年 03 月 07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账号为9550880049214801082 账户以及 9550880049214801172 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221,518.0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7,778,476.6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030005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于 2023 年到位,无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7,778,476.65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2023 年 08 月 16 日,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内账户余额 521.78 元全部转入公
司其他账户,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3 年 03 月 06 日,分别与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销户日 2023 年 08 月 16 日止,公司各项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用途 销户日余额 存储方
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 9550880049214801082 偿还有息负债 521.31 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活期
沈阳分行 9550880049214801172 0.47
合 计 521.78
截止销户日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21.78 元,为专户存款利息。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内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其他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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