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2 21:08:44 股吧网页版
*ST长方: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 1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 因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而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尚未有调查结果;公司进行了因子公司康铭盛产生的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2023 年 4 月 29 日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告编号:2023-096)。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3 年报审计工作正按计划顺利进行。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与康铭盛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