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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38:50 股吧网页版
裕兴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生产与质量、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成本核算与管理、财务报告、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生产与质量、销售与收款和信息披露。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在一定限额内由董事会决定,超过该限额的由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2、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并完善了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根据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在日常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业务及现金支付等方面,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相应限额内进行决策。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内审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技术部、品管部、物
流采购部、生产部、市场部、工艺部等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了各责任部门。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遵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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