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110000MD023535XE)
宜通世纪(300310):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1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宜通世纪(30031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2023-11-27 10:32:18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2023年8月11日,宜通世纪(300310)在其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有关材料,涉及27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约180.66万元。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最终影响将以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情况而定。
中登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案已于近日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损失测算意见书,后续等待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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