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方先丽)
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先丽,博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曾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7 0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和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 年度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的建立,本人将在 2024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及进展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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