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5 20:39:16 股吧网页版
掌趣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5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港币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本金 3,3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根据金融机构等的不同要求,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既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业务占比不断攀升,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3,3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公司所开展的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金融机构等的不同要求,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既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

4、交易品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港币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存款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