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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
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物业的议案》 √
说明: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信函登记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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