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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19:13:12 股吧网页版
华灿光电: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核心团队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并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特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专家;

(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

(三)中层与基层管理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23 年 EOE 为基数,2024 年~2025 年的 EOE 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 2、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

3、2025 年市占率排名在 LED 芯片领域前三;

4、以 2023 年研发费用为基数,2025 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8%;
5、2025 年创新业务新增申请专利不低于 50 件。

1、以 2023 年 EOE 为基数,2024 年~2026 年的 EOE 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 2、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6 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6%;

3、2026 年市占率排名在 LED 芯片领域前三;

4、以 2023 年研发费用为基数,2026 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5、2026 年创新业务新增申请专利不低于 70 件。

1、以 2023 年 EOE 为基数,2024 年~2027 年的 EOE 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80%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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