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 99 号公司办公大
楼附楼 5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1.00 √
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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