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恩平,1954年4月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广东中天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湖南分所负责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 报 告期 应 实 际 出席 董 是 否连 续两
委 托出 席董 缺 席董 事会 出 席股 东大
出 席 董事 会 事会次数(现 次 未亲 自参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场 / 通 讯 方 加 董事 会会
式) 议
11 11 0 0 否 4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事项以及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及合伙企业部分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以及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外担保、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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