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19:22:06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联创股份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李洪国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54 号
李洪国: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3 号),你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 2016 年 4 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你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你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二是 2021 年 10 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泰仁”)以 12,838 万元价款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趣阅”)100%股权,你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
了担保,你未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2 条、第 2.10 条和《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3.2
条第七款、第 5.1.1 条、第 5.1.2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0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