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琴,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民建会员。现为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出版《跨国公司商业模式》、《顾客锁定》等专著。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新疆汇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至 2022 年 11 月担任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审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 2023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行业知识的了解及自身专业技术的优势,勤勉尽责的履行了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3 年 3 月 6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4 月 20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8 月 28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1 月 2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意见,切实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对公司经营中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了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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