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锋,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
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监管一部;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300137.SZ)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002615.SZ)独立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无锡
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16.SH)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550.SH)独立董事;2014 年 6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34.SZ)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汉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康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汉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康橙生物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南开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担任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未发生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审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 2023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行业知识的了解及自身专业技术的优势,勤勉尽责的履行了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3 年 3 月 6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4 月 20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8 月 28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1 月 2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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