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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2 19:35:36 股吧网页版
华民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3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的公告》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

2、债务人: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1,2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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