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同时一并终止相关配套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2
月 9日为授予日,以 14.85 元/股的价格向1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7、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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