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田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165,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58,288.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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