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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8:41:08 股吧网页版
南大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董事张兴国先生、独立董事张久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165,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158,288.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19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6元/股调整为8.625元/股。

若公司在操作本次回购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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